本土疫情持續嚴峻,臺北市政府法務局今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因應指揮中心宣布提升臺北市疫情警戒至第三級,已提醒轄內百貨業者彈性放寬相關贈品券兌換期間及使用條件,與政府共同努力嚴守防線,避免影響顧客權益及造成疫情破口。 法務局表示,北市府近期接獲多位消費者反映,其於母親節檔期消費所獲得百貨公司之滿額贈品券,兌換效期至5月底止,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5月15日宣布臺北市提升疫情警戒至第3級,消費者不願冒染疫風險外出購物,請求百貨公司延長該贈品券之使用期限,卻遭業者以服務未中斷為由,要求消費者於原訂期限內使用。 法務局消保官進一步說明,「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自110年1月1日生效,業者如發行有償禮券,依照前揭規定,不得限制使用期限或加註其他不合理之使用限制。至於業者各種行銷活動所提供之贈品券(例如:滿千送百等滿額活動所獲贈之商品券)係屬無償,目前中央主管機關對其使用條件尚無相關強制規範,惟近日因新冠肺炎疫情升溫,致消費者已取得之滿額贈品券難依原定計畫使用,考量疫情因素係屬不可歸責於消費者事由,若仍要求於原定期間內使用,等於吸引消費者完成消費後,將後續無法使用贈品券之風險由消費者單方承擔,北市府消保官已提醒業者應依公平合理原則,彈性提供各項因應方案。 消保官指出,已籲請轄內百貨業者於疫情期間彈性延長贈品券或抵用券之使用期間或放寬使用條件,其中新光三越、微風廣場、SOGO、臺北101、京站、誠品(信義店、松菸店)均承諾延長至6月28日或6月30日,統一時代百貨、誠品(南西店、西門店、武昌店及美麗華店)則延長至7月31日,對消費者最為友善。另遠東百貨未規劃延長日期,但允諾將個案妥善處理消費者訴求(詳附件)。另外,各百貨業者亦承諾將視疫情情況,滾動延長調整日期,已請各業者應於網站公告或以適當方式通知消費者。 消保官呼籲業者,疫情期間應以防疫優先,如於疫情前販售限期之商品,亦應依照公平合理原則適當延期、主動放寬使用條件或退費之比例,與政府共同努力,維護消費者權益並避免造成防疫之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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