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晚間,萬華分局在環河南路附近取締酒後駕車,一名機車騎士行近路檢點隨即往路邊人行道停靠,警方立刻向前將機車攔下,見該名駕駛精神不佳、散發酒氣,經實施酒測,結果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56毫克,全案依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隨著疫情趨緩,開放餐廳內用,近來酒駕有逐漸增加趨勢。大多數的酒駕案件中,駕駛都是在知道自己有喝酒的狀況下仍駕車上路,造成其他用路人生命、身體及財產上的危險。為防止酒駕事故發生,萬華分局已針對重要幹道及提供飲酒場所周邊,規劃執行取締酒後駕車路檢勤務,並加強機動巡邏攔查,統計8月1日至22日止,已取締14件酒駕違規。酒駕罰責重大,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駕上路,以免得不償失。 萬華分局提醒:酒精需要充足時間才能完全代謝,無論有無徵狀,只要喝酒就要避免駕車,應以步行、指定駕駛接送或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往返,以確保他人及自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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