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澄清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業務聯絡:教育局特教科 林奎宇 科長 02-2720-8889分機6341 丁正芬 股長 02-2720-8889分機 6344 新聞聯絡:教育局綜企科 卓育欣 研究員 0930-936-532 【發稿日期:110年9月1日】 【主 題:木柵高工已設置樓梯附掛式升降台協助學生通行;另電梯設置部分,將進行可行性評估後提出申請】 【臺北報導】 有關媒體報導本市木柵高工特教教學環境一案,本市木柵高工集中式特教班級教室安排於行政大樓一樓,緊臨健康中心,以方便學生生活學習與安全照護,部分課程於特別教室大樓上課。109年度於行政大樓及特別教室大樓各設置樓梯附掛式升降台1座,以協助學生通行;學校目前設有無障礙相關設施包括無障礙廁所、無障礙停車格、無障礙斜坡(活動中心右側、典禮台左側及圖書館2樓)、樓梯附掛式升降台(行政大樓右側1-3樓、特別教室大樓右側1-3樓)及無障礙電話(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前方);另學校屬山坡地形,各棟建築物因地形高度落差大,無障礙電梯設置邀集專業人員進行整體可行性評估,於110下半年提出申請。 另頒獎一事,木柵高工表示針對受獎學生規定服裝儀容之事,係全校學生一體適用,當日該生採混搭方式未著完整校服,經家長反映學生因上述原因不能上台領獎,校長了解情形後協調採應變折衷處理,讓學生以全套服裝上台受獎。木柵高工以往亦有校長親自到教室區頒獎之安排,以符各獎項性質及學生需求。同理身心障礙學生狀況並予以適度合理調整,是木柵高工一直以來的教育理念,未來全體教師亦秉持同樣教育理念關懷、協助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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