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日期:110年9月23日 有關媒體報導本院區骨科醫師換人工關節裝錯型號一案,經查該醫師曾於107年5月,為一位因跌倒骨折的病人進行右側髖關節置換術,另查證本院陳情紀錄,該病人並無投訴手術不當之情事,且該病人術後仍於本院骨科門診回診追蹤,並無推遲延期。 後病人又於108年5月來院急診就醫,其自述在公車上跌倒,經本院檢查後病人因意外再次骨裂,致令人工關節植入物鬆動引起疼痛。 另本院經向新光醫院人事查證,蘇醫師確實於2006.04~2008.10擔任該院之兼任主治醫師,無經歷不符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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