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業務聯絡:教育局特教科 林奎宇 科長 02-2720-8889分機6341 李琪惠 股長 02-2720-8889 分機 6343 新聞聯絡:教育局綜企科 卓育欣 研究員 0930-936-532 【發稿日期:110年10月7日】 【主題:北市修訂「藝術才能班課程防疫教學指引」,吹奏類樂器可暫時脫口罩練習】 【臺北報導】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前於110年8月23日發布「臺北市藝術才能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課程防疫教學指引」,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9月27日公告放寬部分場域防疫管制措施,滾動修正防疫指引。相關內容摘述如下: 一、藝術才能班課程及教學活動,室內在場人數符合場所容留人數,得不受限室內80人上限,以實際座位數入座,且不限梅花座/間隔座;室外上限為300人,並應落實課堂點名,以作為日後疫調之參考。 二、音樂班課程特殊性規範 (一)、學校應視需求加強防護措施,如護目鏡、面罩、隔板或其他可防止飛沫噴濺之相關設備,並訂定練習計畫,據以落實辦理,並備本局查驗。 (二)、「吹奏類樂器」授課教師示範需要及學生於演奏時得暫時脫下口罩,但應於不須示範及演奏時隨即戴上口罩,並加強環境消毒。 (三)、合奏課程以分流或分部練習為原則,吹奏類樂器不得公用。 (四)、合唱課程仍需全程佩戴口罩。 三、各校美術課程及表演藝術(音樂、舞蹈、戲劇)課程得準用本指引。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