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空污噪音防制科 發稿日期:110年10月8日 聯 絡 人:楊梅華科長 聯絡電話:0975-765-592 為提升空氣品質並維護市民健康,臺北市環保局今(8)日表示,市府已預告「劃設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及管制規定」,劃設的範圍包含臺北國際航空站(松山機場)及北市三座垃圾焚化廠(內湖、木柵、北投),自111年1月1日起進入空品維護區之柴油車應先取得優級自主管理標章,機車應完成當年度定期檢測,違反者按車種可處新臺幣500元至2,000元罰鍰,最高可處6萬元罰鍰。環保局提醒車輛駕駛人屆時注意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環保局表示,第二期空品維護區,對於北市柴油車的管制對象,將由柴油大客車擴大到柴油貨運及垃圾清運的車輛,自111年1月1日起,未符合管制規定之車輛行駛於空品維護區者將先予稽查勸導;自4月1日起,違規車輛將直接取締告發,首次罰鍰金額依車種分別為機車500元、柴油小貨車1,000元及柴油大客貨車2,000元。 該局指出,於今年年初執行上路的「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3站6處包含:市府、臺北及南港等3處交通轉運站;6處觀光景點為陽明山公園、故宮博物院、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忠烈祠和臺北101大樓等。彙整空維區車輛廢氣排放管制成果,管制後空維區內柴車自主管理標章取得率從75%提升至99%;機車未定檢違規率也從今年元月的1.9%,下降至9 月的0.6%。統計110年至9月底,車輛稽查數共有23萬8,228輛次,累計告發數263輛,告發率為0.1%,顯見已能有效控管進入空維區車輛,均能符合管制規定。透過空維區政策的持續推動,每年預估可削減PM2.5約27.3公噸。 柴油車排放的廢氣已經被世界衛生組織(WHO)列為一級致癌物,且依環保署排放清冊(TEDS11.0)推估,其每輛車每年PM2.5排放量約為小型汽車的17.5倍,本市延伸第一期空維區管制理念,結合科技執法,導入智慧型車輛辨識系統管制車輛廢氣,針對大型柴油車集中的臺北國際航空站及其公車客運站與出入口,以及本市三座焚化廠等柴油車出入的熱點劃設「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不只維護市民的呼吸健康,也提升臺北市空氣品質。 環保局說明,空氣污染防制法於民國107年8月修法後,授權各級主管機關得因地制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統計至今(110)年9月,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高雄市,已依照轄區特性完成14處空氣品質維護區劃設公告(其中9處為臺北市),另全國尚有14處空氣品質維護區也正在籌備劃設中,顯見空維區劃設對於車輛廢氣排放管制達政策成效,其他縣市也紛紛劃設。 該局除本次預告相關管制規定外,後續亦將召開研商協調會議廣納各方建議,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14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作為該局相關政策推動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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