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臺北市保大員警在士林區中正路執行路檢,經過員警發揮外語專長突破心防查獲企圖瞞混過關的5名失聯(行方不明)外籍移工。在聯絡線上警網支援後,目前已順利將此5名移工送至移民署臺北專勤隊安置。 疫情期間,防堵傳染破口一直是中央與地方關切的重中之重,尤其以行方不明的外籍移工頗受該管機關擔憂。因其一旦染疫,不但礙於無法聯絡並掌握行蹤以標定傳染鏈,更可能造成難以預測控管的傳染來源。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秉持協同防疫的工作要旨,在犯罪查緝之外更不斷落實查證檢疫等相關工作。該大隊第一中隊小隊長廖俊喜率警員張耿維、柯俊宇、盧永士共4人,於110年10月11日11時許,在士林區中正路實施路檢勤務時,發覺1輛客貨車的駕駛途經該處神色徬徨、行跡可疑,故請駕駛配合靠邊受檢,此時後座車廂的5名移工故作鎮定,面對警方詢問,皆表示自己是合法在台居留的外籍移工,其護照與居留證等都在老闆手中代為保管。幾句簡單溝通後,得知5位移工是越南人士,警員張耿維因曾在市警局受過越南語課程培訓,加上本身對越南語的天份與興趣,隨即用越南語和移工們招呼起來,越南移工們聽到警方以家鄉話聊天,紛紛感到新奇加入話題,但其中1位也因企圖提供他人資料蒙混過關,遭張員發覺直呼:「騙人、黑白講!」,最後只好乖乖配合員警查證,紛紛向張員坦承眾人其實是逃逸多時的失聯移工。警方除了立即聯絡線上警網支援,協助將5名移工送往移民署臺北專勤隊的相關事宜外,也持續追查幕後非法雇主的違法事證。 警方呼籲,聘僱外籍勞工須符合資格條件及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許可,並應循合法管道申請,不可隨意僱用。如雇主非法容留、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之外國人從事工作,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可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以保障我國及外國勞工之合法就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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