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業務聯絡:教育局終身教育科 蔡曉青科長 1999轉6430 林岳璋股長 1999轉6425 新聞聯絡: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卓育欣研究員 0930-936-532 【發稿日期:110年11月10日】 【主題:教育局即日起取消補習班及私立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學生容留人數並放寬吹奏類樂器、唱歌、舞蹈等各項防疫限制】 考量國內新冠肺炎疫情趨緩,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已逐步放寬管制措施,北市教育局即日起,取消補習班及課照中心學生容留人數並放寬吹奏類樂器、唱歌、舞蹈課程等各項防疫限制。 依據現行之臺北市短期補習班暨課後照顧服務中心COVID-19防疫指引規定,補習班及課照中心每間教室室內人數以80人為限,倘超過80人,每人仍應維持2.25平方公尺之社交距離。教育局自10日起將解除上開管制,但容留人數仍應符合原有管理法規所定平均每生使用面積(補習班每生1.2平方公尺,課照中心室內1.5平方公尺、室外1.3平方公尺),並應於教室外及門口公告每間教室容留人數上限。 此外,教學人員及課程防疫管制措施亦有條件放寬,包括:教學人員進行教學時,若能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或進行吹奏類樂器、唱歌、舞蹈及瑜珈課程時,可以不戴口罩,並應隨身攜帶口罩,課程開始前及結束後,仍應佩戴口罩,並加強環境消毒。 教育局提醒,補習班及課照中心應持續落實量體溫、勤洗手及隨時留意師生健康狀況等防疫措施,除用餐及本次防疫指引規定可以不戴口罩之情形外,師生仍應配戴口罩,定期填報防疫管理措施自我查檢表,教育局也將排定稽查行程,如有違反防疫規定者,教育局將裁罰並督導改善,未改善者將命其停課及停止招生,阻斷疫情傳播,守護學生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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