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發稿日期:110年11月11日下午5時18分 聯 絡 人:陳冠伶處長/朱增士課長 聯絡電話:02-87329686 感謝王浩議員關切二殯三期計畫工程用地徵收及牌位、骨罐遷移補償等經費編列情事,特予說明。 為因應未來殯葬設施整建的用地需求,在106年即通過二殯長期規劃案,朝將第二殯儀館火化場旁3筆私人持有土地以徵收方式處理。殯葬處當即展開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將該用地由保護區變更為殯葬設施用地,108年12月26日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在歷經將近三年後於109年中完成都市計畫變更。 按「臺北市政府辦理土地徵收作業標準作業流程」,殯葬處於109年初委託不動產估價師將該3筆私地以「殯葬設施用地」估算徵收價格,編列土地補償費7,000餘萬元;依程序需委託估價師查估土地徵收補償市價後提報本市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查估時間為110年3月,較之109年編列預算時之公告現值已有增加,且110年7月提報該委員會後,地評會委員為保障人民權益又採最高價,以178,000元/平方公尺為徵收市價,導致預算大幅增加;依規定應於徵收前先與土地所有權人協議價購,協議價購市價由用地機關再次委託估價師查估,地評會評定之徵收市價亦為重要參考標準,後來依最終估價與私地主達成協議價購價格為186,000元/平方公尺,最終土地購置經費不足5000餘萬元。 該用地上建物內尚有骨罐牌位等需移置,由於109年編列預算當時尚無法確認私地主是否同意協議價購,尚存不確定因素,考量預算執行效率,故未編列骨罐牌位移置補償費用。殯葬處於110年辦理2次徵收公聽會及多次溝通後,私地主才同意協議價購方案。為加速完成計畫用地上的牌位及骨罐等處理,殯葬處遂申請動支二備金辦理骨罐牌位搬遷補償經費。 從預算編列、徵收市價查估至協議價購市價查估,殯葬處均依規定委託不動產估價師依其專業辦理並由其簽證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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