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110年1月至9月臺北市空氣品質指標(AQI)屬對健康不良及有害者(AQI>100)之站日比率為2.9%,較上年同期減少0.3個百分點;另109年全年徵收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其應繳件數及金額皆為近五年新高。 為保障民眾呼吸健康,臺北市政府於轄內設置9個一般空氣品質監測站,以即時監控空氣品質。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統計,110年1月至9月完成監測計2,456站日,其中空氣品質指標(AQI)屬對健康不良及有害者(AQI>100)之站日占全部監測站日比率為2.9%,較上年同期減少0.3個百分點。 再進一步觀察同期空氣中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及臭氧等污染物測定值,皆較上年同期改善,又以二氧化氮減少11.6%,改善幅度最大。另為保護環境公共利益,市府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亦即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對排放空氣污染物之污染源,徵收空氣污染防制費,109年全年對營建工程徵收空氣污染防制費,其應繳計2,916件、9,416.01萬元,皆為近五年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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