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2月至次年3月正值補冬時節,國人為了暖身祛寒往往會食用各類添酒的祛寒料理,舉凡薑母鴨、燒酒雞、羊肉爐等料理,另近期疫情趨緩且適逢尾牙旺季,民眾聚餐飲宴機會大增,酒駕行為也趨增,臺北市警局統計今(110)年11月取締酒後駕車件數計412件,較上月增加144件,分析取締時段以0-6時占38%最高、6-12時占29%次之,警方將針對易發生酒駕肇事之時段及路段(如酒店、KTV及餐飲店等提供飲酒場所周遭地區)規劃勤務加強攔檢稽查,提高執法強度及頻率,期有效防制酒駕事故發生。 臺北市警察局表示,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如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檢定,處新臺幣十八萬元罰鍰;另外駕駛人酒測值達到0.25mg/L以上,同車年滿18歲之乘客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呼籲民眾如因參與飲宴場合而喝酒助興或食用含有酒精成份食品,有移動需求可選擇以下交通方式,避免酒後駕車的情況發生: 指定駕駛:同行中1人不喝酒,負責開車送喝酒的朋友回家。 超商系統:於7-11 ibon系統預約酒後代駕,免收系統服務費用。 臺北好行APP軟體:進入首頁後點選「計程車」進入「酒後代駕」服務直接點選各車隊專線叫車。 酒後代駕專線:手機撥打55850,巿話撥打0800-055-850。 為貫徹「酒駕零容忍」政策,持續展現打擊酒駕違規決心,臺北市警局強調將持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以嚴正執法方式遏止僥倖的駕駛人違規,呼籲民眾應有「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翌日宿醉不上路」觀念,避免荷包損失又造成不必要之傷亡發生,以確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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