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直屬第三分隊員警於12月14日7時於萬華堤外機車便道執行巡邏勤務,見一機車騎士停等紅燈時違規低頭滑手機,員警靠近攔查取締,發現該男子滿臉酒容,對話中散發濃濃酒味,經施予酒測,酒測值高達0.65MG/L,將蘇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25歲蘇姓男子係前一日晚上於市場送貨,工作到翌日上午7時下班,因整晚熬夜上班精神不濟,遂飲用一整瓶藥酒提神後騎車返家,途中遭員警攔查進行酒測,蘇男起初抗拒頻稱一定過不了,經依程序提供漱口後才配合酒測,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因為是酒駕初犯,一聽到要移送法辦,還要面臨高額罰鍰,是薪水的好幾倍,直呼以後不敢再犯。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提醒有飲用提神飲料習慣的民眾,務必要詳讀成分標示,若含有酒精成分,飲用後請勿駕車,避免酒測值超標受罰,且酒精代謝需要時間,判斷、反應能力降低,恐影響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酒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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