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近年來違反就業服務法之案件,民眾常因不諳法令或無相關經驗,透過自行上網、來源不明之名片或經他人媒介聘僱非法移工,誤觸法令受罰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有鑑於此,臺北市勞動局特別提醒如何搜尋合法仲介以及相關注意事項,讓您安心聘僱移工無後顧之憂。 按就業服務法第3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應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經發給許可證後始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未經許可,不得從事就業服務業務。陳信瑜局長強調,若以「個人」名義經營絕非合法仲介公司;另坊間網站或名片常有不肖業者強調「政府立案」絕對合法致民眾受騙,民眾可要求仲介出示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或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查詢系統,確認該仲介是否可合法從事就業服務業務。次按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仲介必須與雇主簽訂書面契約,倘對方於聘僱過程皆未簽定契約成立委任關係,非常可能是非法仲介,請民眾務必提高警覺。民眾需有勞動部核發之「招募許可函」始可聘僱移工,若聘僱過程順利,雇主會收到「聘僱許可函」及「就業服務費」之帳單,亦可作為仲介是否有合法為雇主辦理相關事務之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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