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花木市場原為都市計畫規劃之批發市場用地,市場處依據「本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下稱委營條例)與有限責任臺灣區觀賞植物運銷合作社(下稱植物社)簽訂契約,長期委託其經營管理達18年,植物社早期基於經營需求,於場內設置零批理貨場域,並招攬攤商進駐花木市場營運,故場內攤商實為植物社之承租人,市場處與攤商並無契約關係。又18年來臺北市政府均以優惠費率提供場域,然績效未見改善,故於109年7月即規劃將批發市場用地變更為零售市場用地,目的為放寬場域使用用途,並於110年11月12日與植物社之委託契約屆期後,即終止批發市場之經營型態。 因前開都市計畫變更作業及場域轉型規劃,市場處前已於109年12月時即告知植物社,契約屆期後不再續租,並請植物社妥善規劃其攤商退場機制,後續市場處於110年8月30日及9月12日辦理居民說明會(含植物社及攤商),除說明將確保里民活動空間外,有關會中攤商提出延長營業需求,市場處同意植物社以短期申請使用方式延長營運期間,讓攤商得營運至111年農曆年。因配合場域轉型期程,亦請攤商預為準備搬遷作業,然考量攤商生計問題,後續亦將提供零售市場空攤相關資訊,協助有搬遷需求之攤商繼續經營。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