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江姓女子一覺醒來出門,前往愛車停放處欲騎車時,突找不到機車,緊張前往內湖分局潭美派出所報案機車失竊。經值班警員洪瑞佑詢問,江女表示於前一晚自住家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前往飲宴地點,機車則停放於住家外路邊,惟隔日欲拿著鑰匙準備騎車時,卻遍尋不著愛車,警員張峻誠立即陪同江女前往現場瞭解,並於機車停放處周邊來回尋找,及調閱監視器畫面,惟仍無所獲。 洪等2員以過往受理民眾報案的經驗判斷,江女可能酒後記錯機車停放位置或是將機車鑰匙複製數把借予親友使用,故請江女嘗試回想遺漏的記憶,果真,江女突想起在參加宴會之前曾借予他人使用,並因故障送去機車店維修,張員陪同前往維修機車店確認,江女一見愛車出現在眼前,連忙向員警道謝,並為自己的迷糊感到抱歉。 內湖分局提醒,民眾飲宴或到陌生地方停放汽機車時,得使用手機拍照記錄或是記住周邊明顯標的物;另外,汽機車借予親友使用時,應先向他人確認使用情形,以免找不到愛車,誤認愛車遭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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