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檢署於111年3月15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至建管處持函調閱有關該處辦理停車昇降設備案相關資料,經瞭解本案係由建管處辦理清查作業發現異常狀況,經本府政風處轉報法務部廉政署立案偵辦案件,市府對於同仁品操一向從嚴要求,並秉持「不枉直、不庇縱、不護短」之原則辦理,本案已進入司法偵辦程序,建管處將全力配合司法機關偵辦,如有涉及不法之員工,將依法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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