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110年全年臺北市調解委員會調解結案計6,380件,其中民事案類2,752件(占43.1%),屬告訴乃論之刑事案類3,628件(占56.9%);另同年平均每萬人口申請調解件數為26.6件,較109年減少2.8件(-9.4%)。 為妥適解決民眾紛爭,避免長年訟爭困擾,臺北市政府設置調解委員會,受理調解糾紛案件及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以節省民眾時間及經濟負擔。依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統計,110年底臺北市調解委員計有175人,全年調解結案(包括調解成立及不成立)計6,380件,其中民事案類2,752件(占43.1%),屬告訴乃論之刑事案類3,628件(占56.9%)。惟110年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臺北市各區調解委員會配合全國三級警戒之防疫措施,於同年5月17日至7月26日暫停調解服務,致全年調解結案件數較109年減少1,309件(-17.0%);至申請調解情形,110年平均每萬人口申請調解件數為26.6件,亦較109年減少2.8件(-9.4%)。 就前述110年結案案件類別觀察,以傷害案占41.3%最多,債權、債務案占32.3%次之,竊盜及侵占詐欺案占5.5%居第3,分別較109年增加2.2個百分點、減少1.5個百分點及增加0.3個百分點;又調解成立,送經法院核定後,因其效力等同法院判決,爰再就調解成立比率觀察,自103年起刑事與民事案類皆逾7成,其中刑事案類110年達78.6%為近八年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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