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臺北市中正區某間圖書館,一名蔡姓女子報案稱其將包包放置於自習區座位上,正要影印時發現皮夾竟然不翼而飛,回想起自習期間有短暫離開座位如廁,急忙請求警方協助。警方獲報後立刻調閱監視器追查,一路查緝到臺中緝獲彭姓犯嫌,詢後將彭嫌依竊盜罪函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經警方調查發現,蔡姓女子獨自在圖書館念書時,身邊財物已遭一旁可疑男子覬覦許久,趁被害人起身離開座位如廁之際,竟直接至其座位下手行竊,得手後直奔臺北火車站郵局盜領新臺幣一萬元後,又至土地銀行盜領11萬6千6百元,起先被害人還誤以為僅是皮夾遺失,欲掛失卡片時銀行通知有一筆異常提款金額,才驚覺戶頭內存款已被一掃而空。據了解,彭嫌為圖書館常客,經常在圖書館徘徊尋找財物伺機下手,且才剛從監獄裡面出來沒多久,非但不思悔改,竟又重操舊業,因缺錢花用便起了貪念,湊巧蔡女又將寫有提款卡密碼的紙張放置皮夾內,才讓彭嫌得逞,竟將帳戶提領一空。 中正第一分局呼籲,在圖書館內的民眾離開座位,經常會將貴重物品如包包、手機等放置桌上,讓竊嫌覺得有機可趁一偷再偷,個人貴重物品應隨身攜帶保管,包包不離身,減少財物遭竊機率,以免引來宵小覬覦,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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