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名男子前(2)日23時在市民大道上某酒吧飲酒,至昨(3)日0時許結束,飲酒結束休息後,自認已無酒氣,隨即騎乘機車返家,行經臺北市市民大道時,因面色潮紅遭松山分局三民所員警攔查,經詢問後男子向警方坦承昨晚於酒吧飲用啤酒數罐,且於今(111)年8月才遭查獲酒駕,駕照被吊扣1年。經酒精濃度吹氣測試後,酒測值0.46Mg/L超標,警方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現行犯上銬逮捕。2019年起立法院已經修法加重酒駕相關罰則,惟少數民衆仍心存僥倖,統計今年至9月本市酒駕事故已發生96件,較110年全年度100件、109年78件,呈現上升趨勢;松山分局今年迄今已取締酒駕171件,並將持續規劃勤務強力取締丶遏止酒駕歪風,並呼籲民眾酒後應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計程車、指定代駕或請親友接送,絕對不可以駕駛交通工具,讓安全成為自己及別人回家唯一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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