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於111年12月8日22時40分許獲報松山區南京東路某處友人遭限制自由,恐生危害。員警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隨即於廁所內發現男子被害人葉某疑似右小腿中彈,屋內另2名男子劉00(男、62年次)及張00(男、62年次)趁亂逃逸,巡邏員警立即通報119將葉男送往國泰醫院救治,並於現場起獲彈夾一個及子彈4顆等證物。本案經初步瞭解,劉男與鄭女為男女朋友關係,憤而請張男攜帶槍械至上址,由劉男朝葉男腿部開一槍,子彈貫穿右小腿,劉嫌隨即與共犯張男分頭逃逸。本分局於案發後即與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二隊、特勤中隊)共組專案小組積極偵辦,迅速掌握犯嫌身分,復查得知劉姓犯嫌駕自小客車往新北市中和區方向逃逸,專案小組連夜前往查緝,於12月9日1時29分許,在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2段399巷烘爐地南山福德宮立體停車場前,發現劉嫌行蹤,於過程中因劉嫌拒捕,並向警方開2槍,專案小組成員亦立即還擊12槍,嫌犯於中彈後送至新北市中和區雙和醫院急救中,現場自小客車內並查獲手槍1把、子彈11顆、彈殼2個等不法事證;另警方查緝張姓共犯到案,並於第一案發處(松山區南京東路)再起獲手槍2把、彈夾1個及子彈1顆等不法事證。全案詢後將劉、張等2嫌以涉刑法殺人未遂、妨害自由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松山分局呼籲,警方對於違法暴力情事,定迅速依法究辦,以維護民眾安全。
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於111年12月8日22時40分許獲報松山區南京東路某處友人遭限制自由,恐生危害。員警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隨即於廁所內發現男子被害人葉某疑似右小腿中彈,屋內另2名男子劉00(男、62年次)及張00(男、62年次)趁亂逃逸,巡邏員警立即通報119將葉男送往國泰醫院救治,並於現場起獲彈夾一個及子彈4顆等證物。
本案經初步瞭解,劉男與鄭女為男女朋友關係,憤而請張男攜帶槍械至上址,由劉男朝葉男腿部開一槍,子彈貫穿右小腿,劉嫌隨即與共犯張男分頭逃逸。
本分局於案發後即與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二隊、特勤中隊)共組專案小組積極偵辦,迅速掌握犯嫌身分,復查得知劉姓犯嫌駕自小客車往新北市中和區方向逃逸,專案小組連夜前往查緝,於12月9日1時29分許,在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2段399巷烘爐地南山福德宮立體停車場前,發現劉嫌行蹤,於過程中因劉嫌拒捕,並向警方開2槍,專案小組成員亦立即還擊12槍,嫌犯於中彈後送至新北市中和區雙和醫院急救中,現場自小客車內並查獲手槍1把、子彈11顆、彈殼2個等不法事證;另警方查緝張姓共犯到案,並於第一案發處(松山區南京東路)再起獲手槍2把、彈夾1個及子彈1顆等不法事證。
全案詢後將劉、張等2嫌以涉刑法殺人未遂、妨害自由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松山分局呼籲,警方對於違法暴力情事,定迅速依法究辦,以維護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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