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回應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單 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地 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北區業務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體育及衛生保健科 林奎宇科長 0922-439-937 劉映秀股長 0911-156-732新聞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卓育欣督學 0930-936-532【發稿日期:111年12月20日】【主題:教育局重申落實食品安全為校園午餐重要辦理原則;另本局亦函文督請各校落實供餐標準作業流程與管理責任,監督供餐廠商確實依規定辦理,以確保午餐品質安全】【臺北報導】有關本市力行國小營養午餐廠商111年12月19日誤送過期湯品致兩位學童食用之重大疏失,今天(12月20日)上午教育局協同衛生局至力行國小現場會勘稽查,並緊急召開午餐供應委員會就廠商疏失做出嚴格懲處,力行國小自明日(12月21日)起暫停供餐2週,針對本次送餐流程與人員疏失,廠商須提出食品安全衛生及送餐SOP改善報告與督察措施,經午餐供應委員會再次審核通過後,始能恢復供餐;倘未有改善,將視為重大違失予以終止合約,決不寬待;此外,經委員會討論決議依契約罰則條款祭予最高罰則,共記點13點(一般缺失8點及重大缺失5點),罰款2萬6,000元。 另有關議員質詢本市溪口國小日前營養午餐發生異物一節,事發當日該校已立即責成午餐廠商到校調查,督請廠商針對廚房進行全面檢查器具並更換新品,並由午餐供應委員會決議針對廠商疏失分別記點5點及1點,併同罰款共1萬2,000元,且聲明若二個月內再發生異物情形,將視為情節重大裁罰處理,另該校亦將調整午餐食材處理製程與加強實體監廚。 教育局重申食安為校園午餐最重要的一環,將以最嚴謹方式要求廠商落實校園午餐供膳各環節流程,確保學生用餐安全,教育局亦於今日(12月20日)再次發函向各校重申食品安全把關之重要,請學校確實落實供餐標準作業流程,並監督供餐廠商確實依規定辦理。教育局將持續督請學校確實善盡供餐管理責任,並持續嚴格監督把關,以確保午餐品質安全。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回應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單 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地 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北區
業務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體育及衛生保健科 林奎宇科長 0922-439-937
劉映秀股長 0911-156-732
新聞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卓育欣督學 0930-936-532
【發稿日期:111年12月20日】
【主題:教育局重申落實食品安全為校園午餐重要辦理原則;另本局亦函文督請各校落實供餐標準作業流程與管理責任,監督供餐廠商確實依規定辦理,以確保午餐品質安全】
【臺北報導】有關本市力行國小營養午餐廠商111年12月19日誤送過期湯品致兩位學童食用之重大疏失,今天(12月20日)上午教育局協同衛生局至力行國小現場會勘稽查,並緊急召開午餐供應委員會就廠商疏失做出嚴格懲處,力行國小自明日(12月21日)起暫停供餐2週,針對本次送餐流程與人員疏失,廠商須提出食品安全衛生及送餐SOP改善報告與督察措施,經午餐供應委員會再次審核通過後,始能恢復供餐;倘未有改善,將視為重大違失予以終止合約,決不寬待;此外,經委員會討論決議依契約罰則條款祭予最高罰則,共記點13點(一般缺失8點及重大缺失5點),罰款2萬6,000元。
另有關議員質詢本市溪口國小日前營養午餐發生異物一節,事發當日該校已立即責成午餐廠商到校調查,督請廠商針對廚房進行全面檢查器具並更換新品,並由午餐供應委員會決議針對廠商疏失分別記點5點及1點,併同罰款共1萬2,000元,且聲明若二個月內再發生異物情形,將視為情節重大裁罰處理,另該校亦將調整午餐食材處理製程與加強實體監廚。
教育局重申食安為校園午餐最重要的一環,將以最嚴謹方式要求廠商落實校園午餐供膳各環節流程,確保學生用餐安全,教育局亦於今日(12月20日)再次發函向各校重申食品安全把關之重要,請學校確實落實供餐標準作業流程,並監督供餐廠商確實依規定辦理。教育局將持續督請學校確實善盡供餐管理責任,並持續嚴格監督把關,以確保午餐品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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