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回應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單 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地 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業務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務校安室 黃國忠 主任 0905-633-716新聞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卓育欣 督學 0912-265-468【發稿日期:112年2月21日】【主題:北市松山高中學生訂購外食受罰一事,教育局籲管教方式應符合教育正向意義】有關松山高中經媒體披露學生訂購外食違規處置一事,教育局於昨(2/20)日派員前往學校了解。本事件起因為學生未完成訂購申請,且以過期不實文件提交學務處,惟校方一開始澄清稿未提及學生違規訂購外食,是為了保護學生。學生在違規後的懲處,係因學校人員肯定學生犯錯後態度良好、有反省之意,爰提議採到教學區向同學宣導訂購外食應先申請,避免同學再犯。此項處罰方式到教學區繞行係由學校人員提議,學生同意,學生提出標語內容、宣導時間及改為站在校門口內側。 縱然學生犯錯應該給予處罰,惟處罰的方式、內容均應符合教育的正向意義,引導學生了解過錯,避免再犯。教育局已請學校未來處置類似事件時應審酌執行方式,顧及學生尊嚴、處置合理性及教育性,精進學生輔導方式,學校也表示將請校安中心調整輔導管教方式,除考量當事人感受外亦須顧及其他人的評價,避免外界產生誤解。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回應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單 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地 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
業務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務校安室 黃國忠 主任 0905-633-716
新聞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卓育欣 督學 0912-265-468
【發稿日期:112年2月21日】
【主題:北市松山高中學生訂購外食受罰一事,教育局籲管教方式應符合教育正向意義】
有關松山高中經媒體披露學生訂購外食違規處置一事,教育局於昨(2/20)日派員前往學校了解。本事件起因為學生未完成訂購申請,且以過期不實文件提交學務處,惟校方一開始澄清稿未提及學生違規訂購外食,是為了保護學生。學生在違規後的懲處,係因學校人員肯定學生犯錯後態度良好、有反省之意,爰提議採到教學區向同學宣導訂購外食應先申請,避免同學再犯。此項處罰方式到教學區繞行係由學校人員提議,學生同意,學生提出標語內容、宣導時間及改為站在校門口內側。
縱然學生犯錯應該給予處罰,惟處罰的方式、內容均應符合教育的正向意義,引導學生了解過錯,避免再犯。教育局已請學校未來處置類似事件時應審酌執行方式,顧及學生尊嚴、處置合理性及教育性,精進學生輔導方式,學校也表示將請校安中心調整輔導管教方式,除考量當事人感受外亦須顧及其他人的評價,避免外界產生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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