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兒童及少年福利科發稿日期:112年5月4日聯 絡 人:粘羽涵 科長/葉俊郎 科長聯絡電話:0912157930/0935888725 針對近期接獲內湖區私立連鎖系列托嬰中心多起不當對待通報案件,社會局第一時間即派社工前往該中心調查,約談相關工作人員,並要求機構提供事發日前1個月之監視錄影畫面檔案。目前確認不當對待狀況,說明如下: 一、關於不當對待的托育人員:二位不當對待托育人員已有調查結果,將公布姓名針對機構已提供11日的監視畫面中,已完成第一階段檢視,並於4月28日召集專家學者召開會議,從監視錄影畫面及相關人員陳述,經查發現托育人員有大力搖晃幼童,恐易造成嬰兒搖晃症侯群,若情節嚴重恐有立即生命危險。綜合研判後,認定遭通報的2名托育人員行為涉及照顧不當之情形,已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第1項規定,依法進行裁罰,其中1名托育人員裁罰10萬元罰鍰並公布姓名,另1名托育人員因涉及刑事調查,先處以公布姓名,行政罰鍰則俟刑事司法結果確定後再行裁罰。二、尚有其他托育老師,疑似涉及其他小孩的不當對待,將於近日公告調查結果。三、關於托嬰中心監視錄影未能完整交出情形:社會局發文命交出30天錄影畫面,該托嬰中心未能即時執行,違反兒少權法第108條,社會局已針對機構祭出12萬元罰鍰並再次要求限期改善,若屆期(5/4)未交出,將按次處罰至最高30萬元。四、關於托嬰中心的違法懲處:該托嬰中心面對多起不當對待嬰幼兒的管理疏失問題,社會局會召開專家學者會議討論,並決定機構違反兒少權法第83條的程度,但在機構面對多起事件及監視錄影畫面消失問題傾向以重罰來嚴懲,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一年,並公布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社會局對於本次托嬰中心不當對待問題,除了調查及懲處外,也持續針對其他家連鎖系列之托嬰中心,採無預警方式加強查察勿枉勿縱。另外,家長轉托需求,社會局也會積極協助;更重要的是如何讓問題不再發生,本波懲處之後,未來希望家長跟孩子的生活能回歸安定。針對機構,社會局將會更積極的解決監視畫面保存問題,將先辦理公辦民營托嬰機構雲端同步保存,再以獎勵補助準公共托嬰機構配合加入;針對托育人員,將從每年托育人員教育訓練內容強化心理輔導、兒保議題等課程,並將提供相關諮商輔導資源介入協助,從機構端與托育人員共同著手改善,積極保障嬰幼兒托育品質及安全。
發稿單位: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發稿日期:112年5月4日
聯 絡 人:粘羽涵 科長/葉俊郎 科長
聯絡電話:0912157930/0935888725
針對近期接獲內湖區私立連鎖系列托嬰中心多起不當對待通報案件,社會局第一時間即派社工前往該中心調查,約談相關工作人員,並要求機構提供事發日前1個月之監視錄影畫面檔案。
目前確認不當對待狀況,說明如下:
一、關於不當對待的托育人員:二位不當對待托育人員已有調查結果,將公布姓名
針對機構已提供11日的監視畫面中,已完成第一階段檢視,並於4月28日召集專家學者召開會議,從監視錄影畫面及相關人員陳述,經查發現托育人員有大力搖晃幼童,恐易造成嬰兒搖晃症侯群,若情節嚴重恐有立即生命危險。綜合研判後,認定遭通報的2名托育人員行為涉及照顧不當之情形,已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第1項規定,依法進行裁罰,其中1名托育人員裁罰10萬元罰鍰並公布姓名,另1名托育人員因涉及刑事調查,先處以公布姓名,行政罰鍰則俟刑事司法結果確定後再行裁罰。
二、尚有其他托育老師,疑似涉及其他小孩的不當對待,將於近日公告調查結果。
三、關於托嬰中心監視錄影未能完整交出情形:社會局發文命交出30天錄影畫面,該托嬰中心未能即時執行,違反兒少權法第108條,社會局已針對機構祭出12萬元罰鍰並再次要求限期改善,若屆期(5/4)未交出,將按次處罰至最高30萬元。
四、關於托嬰中心的違法懲處:該托嬰中心面對多起不當對待嬰幼兒的管理疏失問題,社會局會召開專家學者會議討論,並決定機構違反兒少權法第83條的程度,但在機構面對多起事件及監視錄影畫面消失問題傾向以重罰來嚴懲,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一年,並公布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社會局對於本次托嬰中心不當對待問題,除了調查及懲處外,也持續針對其他家連鎖系列之托嬰中心,採無預警方式加強查察勿枉勿縱。另外,家長轉托需求,社會局也會積極協助;更重要的是如何讓問題不再發生,本波懲處之後,未來希望家長跟孩子的生活能回歸安定。針對機構,社會局將會更積極的解決監視畫面保存問題,將先辦理公辦民營托嬰機構雲端同步保存,再以獎勵補助準公共托嬰機構配合加入;針對托育人員,將從每年托育人員教育訓練內容強化心理輔導、兒保議題等課程,並將提供相關諮商輔導資源介入協助,從機構端與托育人員共同著手改善,積極保障嬰幼兒托育品質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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