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單位:臺北市教育局中等教育科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業務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 黃喬偉科長 (02)27208-889轉6359 王鼎元股長 (02)27208-889轉1287新聞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卓育欣督學 0930-936-532【發稿日期:112年12月15日】【主題:北市鼓勵學生參與公共事務,增進學生在校自治能力】【臺北報導】本局秉持鼓勵學生參與校園自治組織,藉此培養學生民主素養與平等精神,爰於112年12月7日各校業務宣導會議上向本市各級學校宣導,請各校秉民主教育立場,輔導校內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循民主及平等原則檢視相關學生自治組織章程,不宜將學業成績評量、德行評量、出缺席紀錄等列為學生會會長(主席或其他類似名稱之負責人)及其他幹部參選之資格限制。本局再於今(12/15)日通函本市公私立高中職,重申高級中等學校前揭自治原則。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訂有「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運作注意事項」,其中第5條敘明,由學生循民主程序,訂定符合民主精神之組織章程及規範會長(主席或其他類似名稱之負責人)及其他幹部之選舉罷免方式。依據上開注意事項,學生會組織章程係由學生會自行訂定與修正,包含其幹部選舉罷免資格,亦由學生會自主規範;次查國教署針對學生自治組織問答集Q10,已明確解釋:「除組織章程規定外,學校不得依據學業成績評量、德行評量、出缺席紀錄等作為學生會會長(主席或其他類似名稱之負責人)及其他幹部資格限制」。 另本局訂於112年12月22日上午召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治組織宣導會議,再次向各校說明,並請校方輔導校內學生自治組織,請學生自治組織衡酌是否提案至學生自治組織大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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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臺北市教育局中等教育科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業務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 黃喬偉科長 (02)27208-889轉6359
王鼎元股長 (02)27208-889轉1287
新聞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卓育欣督學 0930-936-532
【發稿日期:112年12月15日】
【主題:北市鼓勵學生參與公共事務,增進學生在校自治能力】
【臺北報導】本局秉持鼓勵學生參與校園自治組織,藉此培養學生民主素養與平等精神,爰於112年12月7日各校業務宣導會議上向本市各級學校宣導,請各校秉民主教育立場,輔導校內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循民主及平等原則檢視相關學生自治組織章程,不宜將學業成績評量、德行評量、出缺席紀錄等列為學生會會長(主席或其他類似名稱之負責人)及其他幹部參選之資格限制。本局再於今(12/15)日通函本市公私立高中職,重申高級中等學校前揭自治原則。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訂有「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運作注意事項」,其中第5條敘明,由學生循民主程序,訂定符合民主精神之組織章程及規範會長(主席或其他類似名稱之負責人)及其他幹部之選舉罷免方式。依據上開注意事項,學生會組織章程係由學生會自行訂定與修正,包含其幹部選舉罷免資格,亦由學生會自主規範;次查國教署針對學生自治組織問答集Q10,已明確解釋:「除組織章程規定外,學校不得依據學業成績評量、德行評量、出缺席紀錄等作為學生會會長(主席或其他類似名稱之負責人)及其他幹部資格限制」。
另本局訂於112年12月22日上午召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治組織宣導會議,再次向各校說明,並請校方輔導校內學生自治組織,請學生自治組織衡酌是否提案至學生自治組織大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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