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15日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0881032號 主旨:公告本市中正區廣州街4巷(廣州街至廣州街4巷底),公有路邊汽車停車位、機車停車位(區、彎)、裝卸貨停車位(區)及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等,暫停收費管理並禁止車輛停放。依據:停車場法第13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公告事項: 一、配合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辦理「校內喬木修剪作業」施工需要,旨揭公告路段範圍內路邊汽、機車停車位配合管制時間暫停使用並禁止車輛停放,請配合管制時段前將車輛駛離。二、暫停收費與禁停時間:113年8月17日起至113年8月18日止(至施工結束)。三、上述施工結束後,恢復原有收費費率及收費時間營運管理。四、於公告禁止停車區域及路段停放之車輛,經拖吊移置後,如車輛所有人逾期未領回,將依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處理。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15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0881032號
主旨:公告本市中正區廣州街4巷(廣州街至廣州街4巷底),公有路邊汽車停車位、機車停車位(區、彎)、裝卸貨停車位(區)及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等,暫停收費管理並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停車場法第13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辦理「校內喬木修剪作業」施工需要,旨揭公告路段範圍內路邊汽、機車停車位配合管制時間暫停使用並禁止車輛停放,請配合管制時段前將車輛駛離。
二、暫停收費與禁停時間:113年8月17日起至113年8月18日止(至施工結束)。
三、上述施工結束後,恢復原有收費費率及收費時間營運管理。
四、於公告禁止停車區域及路段停放之車輛,經拖吊移置後,如車輛所有人逾期未領回,將依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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