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捍衛臺北大巨蛋場館完善安全及公共權益立場堅定,絕不容許遠雄巨蛋公司恣意妄為,過去已嚴格督導遠雄完成椅套裝設、提升逃生及動線指示、解釋看台搖晃等;針對大巨蛋漏水問題,體育局多次派員巡場並令遠雄積極改善,更委請專業第三方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協助提供專業諮詢意見,現已限期遠雄於10月31日前完成漏水改善,否則將依契約處以每日10萬罰鍰並得按日累計開罰,最重開罰300萬元。此外,體育局更早於法定要求,提前於今年底籌組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明年初展開營運訪視,歷來漏水缺失、遠雄消極作為等,均納入記錄,若評分連續兩年低於70分,可對遠雄予以解約。 體育局說明,大巨蛋自112年12月4日舉行的「第30屆亞洲棒球錦標賽」起,至今持續發生不同區域漏水問題,體育局竭盡督導之能,於各項賽事派員巡檢場館、彙整缺失記錄數度發文遠雄嚴令改善、更委託專業公正第三方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協助提供修繕工法建議,輔以專業諮詢意見等。 體育局本於BOT精神,原盼與遠雄攜手使大巨蛋成為國內公共建設指標,遺憾以建築為本業的遠雄始終未能根絕漏水問題,已損及活動主辦方及廣大購票入場民眾權益,且面對社會大眾疑慮,遠雄態度始終消極推諉、未積極說明漏水原因及改進作為。體育局已依照契約,限期遠雄於自身承諾的10月31日前,完成大巨蛋場館漏水改善,逾期未完成則處以每日10萬罰鍰並得按日累計開罰,最重開罰300萬元,此外,亦要求遠雄於場館發生缺失時,須即時對外說明釋疑,善盡場館方維護管理之責。 體育局作為督導單位,於大巨蛋啟用時同步啟動營運績效評估籌備程序,確認績效評估時間、項目、範圍等前置作業,並將原法定於明年成立之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特提前至今年底前成立,且額外規劃於114年1月進行營運訪視,並依契約規定於明年7月取得大巨蛋營運財報後,將於9月展開評估會議,相關營運成果及各項缺失、遠雄配合度等,均納入評估項目中,由委員評定分數,若評分連續兩年低於70分,可對遠雄予以解約。 而各界關注的大巨蛋VIP包廂,體育局強調,包廂屬於契約規定中的觀眾設施一部分,遠雄未經北市府同意,不得擅自轉讓、出租,除應公開透明租借制度,更須將18間包廂優先提供活動主辦方合理租借使用,而在契約明訂屬北市府之回饋檔期內,本府理當有完整包廂使用權。體育局再次呼籲遠雄,勿將包廂作為私相授受之私產,坐實外界認為「遠雄私人招待所」之質疑。 體育局重申,基於促參法及契約基礎上依法行政、捍衛公權力,保障場館安全、設施完善、合理運作立場不變,過去已督導遠雄完成椅套裝設、提升逃生及動線指示、說明看台搖晃安全問題等,後續更絕不容許遠雄恣意妄為,將持續依法強力制衡、確保其營運符合規範,不容損害北市府及全體市民權益,亦期盼府會一心,共同保障臺北市重要公共建設的大巨蛋場館。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新聞聯絡人 鄭名翔 2570-2330分機5253、0905-139-636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捍衛臺北大巨蛋場館完善安全及公共權益立場堅定,絕不容許遠雄巨蛋公司恣意妄為,過去已嚴格督導遠雄完成椅套裝設、提升逃生及動線指示、解釋看台搖晃等;針對大巨蛋漏水問題,體育局多次派員巡場並令遠雄積極改善,更委請專業第三方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協助提供專業諮詢意見,現已限期遠雄於10月31日前完成漏水改善,否則將依契約處以每日10萬罰鍰並得按日累計開罰,最重開罰300萬元。此外,體育局更早於法定要求,提前於今年底籌組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明年初展開營運訪視,歷來漏水缺失、遠雄消極作為等,均納入記錄,若評分連續兩年低於70分,可對遠雄予以解約。
體育局說明,大巨蛋自112年12月4日舉行的「第30屆亞洲棒球錦標賽」起,至今持續發生不同區域漏水問題,體育局竭盡督導之能,於各項賽事派員巡檢場館、彙整缺失記錄數度發文遠雄嚴令改善、更委託專業公正第三方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協助提供修繕工法建議,輔以專業諮詢意見等。
體育局本於BOT精神,原盼與遠雄攜手使大巨蛋成為國內公共建設指標,遺憾以建築為本業的遠雄始終未能根絕漏水問題,已損及活動主辦方及廣大購票入場民眾權益,且面對社會大眾疑慮,遠雄態度始終消極推諉、未積極說明漏水原因及改進作為。體育局已依照契約,限期遠雄於自身承諾的10月31日前,完成大巨蛋場館漏水改善,逾期未完成則處以每日10萬罰鍰並得按日累計開罰,最重開罰300萬元,此外,亦要求遠雄於場館發生缺失時,須即時對外說明釋疑,善盡場館方維護管理之責。
體育局作為督導單位,於大巨蛋啟用時同步啟動營運績效評估籌備程序,確認績效評估時間、項目、範圍等前置作業,並將原法定於明年成立之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特提前至今年底前成立,且額外規劃於114年1月進行營運訪視,並依契約規定於明年7月取得大巨蛋營運財報後,將於9月展開評估會議,相關營運成果及各項缺失、遠雄配合度等,均納入評估項目中,由委員評定分數,若評分連續兩年低於70分,可對遠雄予以解約。
而各界關注的大巨蛋VIP包廂,體育局強調,包廂屬於契約規定中的觀眾設施一部分,遠雄未經北市府同意,不得擅自轉讓、出租,除應公開透明租借制度,更須將18間包廂優先提供活動主辦方合理租借使用,而在契約明訂屬北市府之回饋檔期內,本府理當有完整包廂使用權。體育局再次呼籲遠雄,勿將包廂作為私相授受之私產,坐實外界認為「遠雄私人招待所」之質疑。
體育局重申,基於促參法及契約基礎上依法行政、捍衛公權力,保障場館安全、設施完善、合理運作立場不變,過去已督導遠雄完成椅套裝設、提升逃生及動線指示、說明看台搖晃安全問題等,後續更絕不容許遠雄恣意妄為,將持續依法強力制衡、確保其營運符合規範,不容損害北市府及全體市民權益,亦期盼府會一心,共同保障臺北市重要公共建設的大巨蛋場館。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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