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芮颱風已遠離,停放於本市轄區道路紅、黃線等法定禁止停車處所車輛,請配合於11月1日7時前駛離,違反規定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予以拖吊移置並處以罰鍰,同時停車格恢復收費。 另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處表示因部分疏散門仍無法完全開啟,為紓解堤外停放車輛臨時停車需求,中山、松山、士林、萬華、大同區疏散門周邊區域8公尺以上道路紅黃線仍附條件開放停車,該區域路邊停車暫停收費。開放停車範圍:一、松山區(一)濱江街(大佳國小以東)。(二)撫遠街(塔悠路至濱江街)。(三)塔悠路(民權東路至撫遠街)。(四)三民路(民權東路至健康路)以東、塔悠路(民權東路至健康路)以西、民權東路(不含)(塔悠路至三民路)以南、健康路(三民路至塔悠路)以北區域。二、中山區:基湖路(堤頂路至樂群一路):含基湖路112、120、145、151、157、166巷。三、士林區(一)中正路(通河西街至環河北路)(不含)以北區域範圍。(二)承德路4段、5段(承德橋至基河路)以西區域範圍。(三)重慶北路4段﹝中正路(不含)以南及國道1號以北﹞以東之區域(重慶北路4段、通河西街、重慶北路4段80號旁無名巷、重慶北路4段190巷)。四、萬華區:康定路以西、萬大路(艋舺大道至西藏路)以西、西藏路(萬大路至中華路)以南、中華路2段(西藏路至水源路)以西之區域範圍。【區域範圍內:水源快速道路(不含)、環河南路1、3段(不含)、環河南路2段(不含環河南路3段至西藏路)、環河快速道路(不含)、萬大路(不含西藏路至新3號疏散門(華中疏散門)、含萬大路488號至504號前道路(雙號側))】。五、大同區:涼州街(環河北路至延平北路)以南、市民大道(不含)(環河北路至延平北路)以北、延平北路(市民大道至涼州街)以西、環河北路(市民大道至涼州街) (僅開放東側-南往北方向)以東之區域範圍。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特別呼籲,民眾於開放紅黃線停車區域停車,應順向靠邊停放,道路應維持車輛雙向會車功能,禁止併排停車,以提供搶救災車輛通行,確保公共安全維護;惟法定禁停區域如路口、公車站、消防栓、消防通道、越堤道路兩側、隧道、橋梁、圓環、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車行地下道、高架快速道路及顯有妨礙他人、車通行處所均禁止臨時停車。另計程車招呼站維持原規定使用,專用停車格位仍依規定停車,時段性管制停車格禁止臨時停車時段開放停車。未來恢復疏散門周邊紅黃線禁停管制之時間,將另行發布新聞稿通知,敬請民眾多留意電子媒體新聞與廣播。如有其他相關問題,請來電洽詢(查詢專線:1999【市民熱線】及02-27590666轉6415)。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https://pma.gov.taipei堤外停車場防汛簡訊通知登錄 https://parkingfee.pma.gov.taipei/Notice -以下空白-113年交通安全年
康芮颱風已遠離,停放於本市轄區道路紅、黃線等法定禁止停車處所車輛,請配合於11月1日7時前駛離,違反規定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予以拖吊移置並處以罰鍰,同時停車格恢復收費。
另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處表示因部分疏散門仍無法完全開啟,為紓解堤外停放車輛臨時停車需求,中山、松山、士林、萬華、大同區疏散門周邊區域8公尺以上道路紅黃線仍附條件開放停車,該區域路邊停車暫停收費。開放停車範圍:
一、松山區
(一)濱江街(大佳國小以東)。
(二)撫遠街(塔悠路至濱江街)。
(三)塔悠路(民權東路至撫遠街)。
(四)三民路(民權東路至健康路)以東、塔悠路(民權東路至健康路)以西、民權東路(不含)(塔悠路至三民路)以南、健康路(三民路至塔悠路)以北區域。
二、中山區:基湖路(堤頂路至樂群一路):含基湖路112、120、145、151、157、166巷。
三、士林區
(一)中正路(通河西街至環河北路)(不含)以北區域範圍。
(二)承德路4段、5段(承德橋至基河路)以西區域範圍。
(三)重慶北路4段﹝中正路(不含)以南及國道1號以北﹞以東之區域(重慶北路4段、通河西街、重慶北路4段80號旁無名巷、重慶北路4段190巷)。
四、萬華區:康定路以西、萬大路(艋舺大道至西藏路)以西、西藏路(萬大路至中華路)以南、中華路2段(西藏路至水源路)以西之區域範圍。【區域範圍內:水源快速道路(不含)、環河南路1、3段(不含)、環河南路2段(不含環河南路3段至西藏路)、環河快速道路(不含)、萬大路(不含西藏路至新3號疏散門(華中疏散門)、含萬大路488號至504號前道路(雙號側))】。
五、大同區:涼州街(環河北路至延平北路)以南、市民大道(不含)(環河北路至延平北路)以北、延平北路(市民大道至涼州街)以西、環河北路(市民大道至涼州街) (僅開放東側-南往北方向)以東之區域範圍。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特別呼籲,民眾於開放紅黃線停車區域停車,應順向靠邊停放,道路應維持車輛雙向會車功能,禁止併排停車,以提供搶救災車輛通行,確保公共安全維護;惟法定禁停區域如路口、公車站、消防栓、消防通道、越堤道路兩側、隧道、橋梁、圓環、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車行地下道、高架快速道路及顯有妨礙他人、車通行處所均禁止臨時停車。另計程車招呼站維持原規定使用,專用停車格位仍依規定停車,時段性管制停車格禁止臨時停車時段開放停車。
未來恢復疏散門周邊紅黃線禁停管制之時間,將另行發布新聞稿通知,敬請民眾多留意電子媒體新聞與廣播。如有其他相關問題,請來電洽詢(查詢專線:1999【市民熱線】及02-27590666轉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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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外停車場防汛簡訊通知登錄 https://parkingfee.pma.gov.taipei/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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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交通安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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