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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動轉型正義? 從刑法與行政爭訟談事實之認定原則與人權保障

如何推動轉型正義?從刑法與行政爭訟談事實之認定原則與人權保障《記者歐陽玲台北報導》隨著新政府即將上台,國人對於轉型正義的期待甚為急切,對民眾而言轉型正義在政府對護衛人權的決心及省思。本週日(3月20日)晚上六點到七點FM89.3快樂聯播網《刑男大律師》節目,將繼續播出「論事實之認定原則與人權保障-以刑法、行政爭訟議題為中心」的論壇,邀請當前司法實務界、學界、會計師、律師等專家學者,就台灣當前發生涉及人權的案件,呼籲政府及擁有公權力者拿出改革良心,讓台灣更美好!  首先真理大學法律系系主任吳景欽副教授以數年前轟動全國的新北市國中小學校長營養午餐弊案為例。這個案子被起訴的38名校長,目前其中2人已死亡,僅4人無罪,其餘32位校長一審分別遭到十年到三個月的刑期。即使後來有記者調查其中有一半以上的國小校長極可能是被冤枉的,但是這些終生奉獻教育、曾經是新北市教育先鋒的老校長,卻已因一場司法濫訴,人生從此轉彎。  吳景欽表示,所有的冤案結構都一樣,但背後都有不同的故事。這個案子即充斥著檢察官草率辦案、洩漏訊息給媒體、誘導訊問,要嫌疑人提不在場證明自證無罪、一張備忘錄就入人於罪等等司法亂象。他呼籲,我們要當吹哨者,積極督促政府進行司法改革,懲罰濫權者,讓冤案不再。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林振煌律師表示,台灣侵害人權最多的就是政府機關,以實際發生在祭祀公業被政府濫權強制課稅為例。按照內政部解釋,台灣民間祭祀公業特有的子孫繼承權通稱為派下權,意指身分權與財產權的集合。依照台灣民事習慣,是以男系繼承為主,屬於私權自理原則,政府主管機關原則上不介入私權之認定。曾有一房結婚後沒有生小孩,把自己那一份派下權包括身分權與財產權,要給他的哥哥,這並不是要把土地贈與給哥哥,這只是身分權的觀念,叫做共有型態的變更,並不是所有權移轉,法律上這種情況叫共同共有。共同共有在民法上根本就沒有持分的觀念,沒有持分的觀念就不是所有權移轉,理應不用繳土地增值稅。但實際發生這個案例時,稅捐機關竟還是要當事人先繳完土地增值稅,否則不給辦理登記,林振煌律師為當事人提訴願被駁回,行政訴訟打到高等行政法院最後也是敗訴。  林振煌律師痛斥,這就是目前公務員做事的心態,反正先做行政處分,人民不服的話就讓他去訴願,行政訴訟。真的等到法院判決公務員有錯,公務員才會改!在這之前,行政機關是不願主動認錯更正的。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稅制稅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蔡文精會計師指出,目前國內的課稅環境是千瘡百孔,一不小心,稅單都可能憑空而降。「課稅有兩個重要基本概念。第一是要根據法律從新跟從輕的精神。第二是量能課稅,即有賺到錢才需要繳稅,沒有賺到錢 就不應該繳稅。」蔡文精指出財政官員在訂法執法時,卻完全違背這樣的精神,像奢侈稅,即不管有沒有賺錢,都要繳稅。因此極可能只有1%的利潤卻被迫繳交15%的稅金,完全違背課稅基本概念。  蔡文精也提出實質課稅原則被規定到稅捐稽徵法後濫用情形嚴重。舉例說明以同業利潤標準這件事來強制實質課稅,這件事本身就有問題。因財政部訂的同業利潤標準,至少都大過實際狀況三倍以上。再加上租稅處罰的行為罰及漏稅罰,更是往往違背從新從輕的法律精神。他認為國家要課稅,也必須重視程序正義、程序正當性,才能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及人身自由權。  耗費21年為蘇建和3死囚案義務辯護的蘇友辰大律師,則以一段秘辛陳述多年來從事人權運動、致力司法改革的心聲。他表示:凡是握有公權力的公務員,真的要把良心放在中間,不可恣意行使行政權或者濫用公權力,以免對人權侵害甚鉅。  他自述當時剛上任的法務部長陳定南部長表明要立即對蘇建和等三人依法執行死刑,蘇友辰立即拿出勇氣對陳定南說:你剛新官上任若不先查清楚,將闖下事關3條人命大禍。幸好陳定南事後查清楚蘇建和案確實有極大問題,而暫停執行死刑,也因為蘇建和案也才有後來的「刑事妥速審判法」的制定。蘇友辰律師感慨,公務員喜歡說依法執行,但是如果事實沒有弄清楚,就隨便作一個決定,將造成不可回頭的人命、自由、財產的損失,握有公權力的公務員實不可不慎!更多精彩內容敬請準時收聽本集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或在WPN世界民報全球資訊網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audio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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