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前司法院大法官暨副院長城仲模談到,慶祝和平日追求的理念是每一人不分男女老幼、地域、尊嚴,放下心中的仇恨,用愛包容,彼此相愛。
圖二、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律師呼籲透過黃女士案子,應思考廢掉行政執行署,回到法院的財務法庭,廢掉執行獎金才能讓稅務人權獲得保障。
圖三、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提到,根據刑法第311條,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不應受罰。
圖四、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分享的故事,原來檢察官可以利用特殊身分傳喚人,讓人合理懷疑9月19日難道是行政執行署聯手竹北分局,蓄意拘留60歲志工媽媽夜間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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