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於109年7月7日20時54分許,接獲民眾報案:轄內發生擄人案,本分局旋即派員至現場查處,惟警方到場時所有人皆已離開。 本分局獲案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經調閱相關監視器鎖定現場犯嫌,並立即緝獲所有現場犯嫌,本分局遂依妨害自由,傷害罪嫌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本分局強調,對於街頭暴行等違法情事,本分局一定依法究辦,決不寬貸,並呼籲民眾與人糾紛應冷靜處理,切勿私刑暴力行為,避免觸法。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