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新聞報導「瞎!無視禁行標示,小黃”急診前”與救護車爭道」一案,文山第二分局說明如下: 有關新聞報導萬芳醫院急救通道,係屬於私人土地(萬芳醫院權管),非「道路」範圍,不適用道交條例管理。本分局為防範意外發生,主動聯繫萬芳醫院研議改善並於109年7月20日派員參加協調會,提供該院相關改善建議如下: 院內地下停車場出口與興隆路三段115巷交叉口,設置路面只出不進之牙狀型活動路障。 協調本府交通局公共運輸處,將原設於上處計程車停車區取消,改劃禁止臨時停車標線,並將排班車位移入醫院地下停車場內,以利院方管理。 上述設施竣工後,於門診量尖峰時期,由本分局派員至現地協助勸導違規計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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