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導新北市侯市長接受專訪,提及北捷董事會席次並希望提早收回環狀線委託經營乙事,北捷強調,公司不是政治團體,而是依據大捷法及公司法成立,應依投資股權分配董事席位,公司本部費用依各事業單位支用比例轉撥分攤計價,本屬企業化經營的一環,就算新北自設公司經營,也同樣要有此成本管理機制,請尊重捷運專業及公司治理,不要抹滅全體員工的努力奉獻! 臺北捷運公司依公司法成立董事會,董事席次依持有股權,於股東會選舉產生。目前共有15席董事席次,其中新北市政府持有股權8.75%,可擔任董事席次1席。依「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第5 條規定:「政府投資捷運公司之資本額及股東持股比例,由路網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商定之」,即雙北市政府皆可向交通部共同協商股權移轉,本公司將尊重股東間協商結果,請新北市依照契約,尊重臺北捷運公司治理,勿政治操作。 北捷受託經營,為了使環狀線如期如質順利通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自接手營運以來,無論是準備通車、營運初期,全體人員均兢兢業業、運用北捷專業管理與技術服務,才能確保營運穩定,達到系統可用度高達99.98%及準點率99.7%佳績,收取費用實屬企業化經營正當作為。 臺北捷運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東持股比例為台北市政府73.75%、交通部17.14%、新北市政府8.75%,持股比例係依初期路網出資比例計算。臺北捷運公司依據大眾捷運法及公司法成立,並非政治團體,理應依公司法,投資股權分配董事席位,新北市若欲增加股權比例,可向其他持有股權股東協商洽購並完成相關程序,臺北捷運公司再依股權轉讓結果辦理股務處理事宜,與人口數或車站數多寡並無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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