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文化大學大典館屋頂違建一案,文化大學已於108年向建管處申請補辦建造執照,並已完成都市設計審議及結構安全鑑定,惟囿於容積移轉問題無法於期限內完成補照程序,北市府於7月28日召開「違章建築爭議處理委員會」大會審議。 經會議決議,文化大學於民國51年創校並於民國68年已完成大典館6至8樓增建,因本府於91年重訂「臺北市大專學校容積率標準」限制學校用地容積率上限160%,惟當時文化大學建物容積已達235%,以致文化大學法定容積不足,且本案位於山坡地,僅能使用古蹟容移方式辦理,委員會決議限文化大學於3個月內檢送容積購買合約提送市府備查,並每週向建管處回報辦理進度,方可展延建照補照程序6個月延至今年12月31日止,倘逾期未完成合約簽訂及補照程序,建管處將駁回建照展期申請,並勒令文化大學停止使用並予以封存。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