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利旅客攜帶寵物鳥搭乘臺北市公車與捷運,臺北市公共運輸處宣布自109年9月1日起開放旅客得攜帶小型寵物鳥搭乘公車及捷運。 民國94年10月為避免禽流感疫情發生及蔓延,一律禁止旅客攜帶鳥禽類動物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惟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長期監測未發現有寵物鳥感染禽流感之案例,且為解決旅客需求,臺北市自109年9月1日起開放旅客得攜帶小型寵物鳥乘車,至於經濟類家禽,如雞、鴨、鵝、火雞、鵪鶉及鴕鳥等,另依交通部及本市動保處表示因目前國內仍有禽流感散發案例,為保障旅客健康,仍禁止攜帶。 另為避免旅客攜帶寵物乘車影響其他乘客,攜帶寵物鳥搭乘公車或捷運仍應比照一般寵物搭乘規定裝於長55公分、寬45公分、高40公分寵物籠或小容器內,且應包裝完固,無糞便、液體漏出之虞,頭尾四肢均不可露出,另每位旅客以攜帶1件為限,避免造成其他旅客不適。 -以下空白- 自行車禁行騎樓。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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