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徵才項目明細表 職系 職稱 約僱人員 官職等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機關類型 行政機關 刊載期間 109年9月1日至109年9月7日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具文書作業處理能力。 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委外運動場館營運督導管理。 運動場館營運績效評鑑相關業務。 運動產業科通案性工程業務。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含專案)。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連絡方式 參加應試者,請檢附履歷表、自傳、學經歷證件等影本各1份,109年9月7日(星期一)前郵寄至臺北市政府體育局運動產業科(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運動產業科-約僱人員』職務。 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近之職務為限。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應徵者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審查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相關詢問請逕洽本局運動產業科鄭股長(聯絡電話:02-25702330轉分機6437)或人事室許小姐(聯絡電話:02-25702330轉分機6402)。 本局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備 註 本職缺係代理考試職缺,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09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土木工程職系錄取人員分發前一日止,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時,即予解僱。 月支報酬約3萬4,9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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