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市中正區林森南路(青島東路至林森南路8巷)西側路邊停車格,自109年9月1日(星期二)0時起至109年12月31日(星期四)24時止開放媒體採訪車輛停放。 依據:停車場法第13條。 公告事項: 一、為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媒體採訪車輛停放需求,中正區林森南路(青島東路至林森南路8巷)西側一般小型車停車格位開放媒體採訪車停放。 二、收費標準及方式:依該路段一般小型車停車格費率(每小時新臺幣30元)。 三、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7時至下午8時) 四、實施日期:自109年9月1日(星期二)0時起至109年12月31日(星期四)24時止。 五、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8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 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六、查詢電話:27269600;網址:https://pma.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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