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北市北投區公所甄專案工友1名。 二、所需資格條件: 1.現職為機關學校之職工(不含經臺北市政府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暨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及專業工友)。 2.身體健康,負責盡職,思想正向、無不良紀錄與啫好,能積極配合本所業務者。 3.能操作基本電腦。 4.無工友管理要點第3點第4項不得僱用大陸地區人民之規定,且無工友管理要點第3點第5項迴避僱用之情形。 三、工作項目: 工作職掌: 1、市政府及府內各單位公文交換、支付處支票領取。 2、協助出納、採購辦理銀行、郵局業務。 3、協助各項事務性文書作業(公文製版)。 4、臨時交辦事項。 公共清潔責任區: 1、六樓會議室使用維護管理。 2、第2號電梯車箱內(停1、4、6樓)清潔維護。 四、聯絡人及電話: 1.請將「調僱意願表」,親自簽章後併同報名表(含照片、日夜間聯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相關專長證照影本,以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方式於109年10月31日前送達臺北市北投區公所人事室〈11230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案工友」職缺及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 2.聯絡電話:(02)2891-2105轉402劉小姐。 五、備註: 1.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以從缺;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面試或經面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2.本次甄選專案工友錄取名額1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增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3.依法不得請託關說,違者不予錄取。 4.本工友職缺每月薪資(以150餉點計)為新臺幣31,895元,實領金額需再扣除勞、健保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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