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構本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機制,以強化公寓大廈居住安全,北市府109年8月21日訂定發布「臺北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要點」,補助92年以前興建完成且有成立管理組織的公寓大廈消防設備及公安相關設施,總戶數一百戶以下者,最高補助十萬元;一百零一戶至二百戶者為十五萬元;二百零一戶以上者則為二十萬元,另每一公寓大廈最高補助金額為維護修繕費百分之四十九。 建管處處長劉美秀表示,社區成立管理組織好處眾多,維護修繕費用補助不僅能減輕公寓大廈辦理維護修繕的壓力,同時也能強化社區管理組織效率,提昇社區生活品質與安全。由於機關經費有限,計畫明(110)年元月起實施,並將以84年以前領得使用執照、七層樓以上近1年始成立管組織並向市府報備之社區為優先補助對象。另建管處持續辦理「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計畫」,免費輔導本市92年前領得使用執照而未成立管理組織之七層以上公寓大廈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組織及報備,報名相關資訊可至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網站(首頁>建管業務綜合查詢>宣導專區>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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