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修正新版「住宅租賃契約應記載(約定)及不得記載(約定)事項」已於109年9月1日生效實施。 為加強保障租賃雙方消費權益,內政部修正之新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已於9月1日正式生效實施。 如欲瞭解新版住宅租賃契約規範內容(相關海報、懶人包、宣導短片等一系列宣導資料),請上內政部地政司租賃條例專區(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89)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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