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修正新版「住宅租賃契約應記載(約定)及不得記載(約定)事項」已於109年9月1日生效實施,為加強保障租賃雙方消費權益,內政部修正之新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已於9月1日正式生效實施,為讓民眾瞭解新版住宅租賃契約規範內容,內政部規劃製作相關海報、懶人包、宣導短片等一系列宣導資料於內政部地政司租賃條例專區。 連結網址: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89" target="_blank" title="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 >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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