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為配合「國家消除C肝政策綱領」2025年治療25萬人、消除C肝之目標,自109年9月28日起調整成人預防保健服務B、C型肝炎篩檢年齡為45歲至79歲終身一次,以早期發現,早期適當治療。 國民健康署提供40至64歲民眾每3年1次,35歲以上小兒麻痺者、55歲以上原住民及65歲以上民眾每年1次成人預防保健服務,符合民眾可至本區特約醫療院所接受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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