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才專區填報資料 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連絡人姓名:籃小姐 連絡人電話:28360050分機202 E-mail: fu-elaine@mail.taipei.gov.tw 官職等:委任第三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職稱:辦事員 名額:1 性別:不拘 機關類型:行政機關 應徵開始日期:109年9月10日 應徵截止日期:109年9月17日 資格條件: 具有調任綜合行政職系委任第三職等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委任第五職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且至應徵截止日止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具採購證照,有文書研考或總務工作經驗,能配合職務輪調者尤佳。 工作項目: 本廠辦公廳舍及相關設備維護修繕。 文書處理相關業務。 採購業務。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地址: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 271號) 聯絡方式: 本職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採線上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1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3年獎懲令、專業證照(無則免附)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現職人員於109年9月17日前完成線上應徵作業(除履歷表外,其餘資料請合併為1個PDF檔案),非現職人員於109年9月17日前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人事室參加甄選(地址: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綜合行政職系辦事員」,或將應徵資料(相關證明影本請合併為1個PDF檔,履歷表則為WORD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 fu-elaine@mail.taipei.gov.tw 收,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綜合行政職系辦事員」,並請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以上資料若提供虛偽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未參加者視同自行放棄應徵),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額郵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職缺錄取正取人員1名,另得增列候補1至2名,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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