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9月13日報導有關大稻埕碼頭業者間因船舶停靠泊席位爭議一事,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大稻埕碼頭船舶停靠管理係屬公運處權管,凡經臺北市載客小船營運審議通過之藍色水路船舶經營業者均得申請靠泊,管理權非屬任何業者所有,舶舶業者停靠泊席位均有相關規劃,未依規定停靠泊者,可依法開罰。 臺北市公運處表示,大稻埕碼頭周邊河岸屬市府工務局水利處權管,大稻埕碼頭船舶停靠泊浮台屬公運處權管,河岸輕食區有開放業者標租,但大稻埕碼頭船舶停靠泊浮台並無對外招標,目前各業者均依規定繳納停靠泊使用費用予公運處。 公運處前因停泊於大稻埕碼頭內側2家船舶業者陳情因內檔泥沙淤積致船隻進出嚴重受潮汐影響,且亦曾發生船隻攔淺及受損情形,爰於109年8月20日曾邀集所有船家業者共商碼頭停靠泊方式,因大稻埕碼頭外檔原為公共船席供臨時靠泊上下客使用,內檔則為船舶未營運時長時間停泊使用,原內外檔各規劃兩席船位,內檔停泊業者因淤積致無法順利進出,曾申請直接使用外檔一席位,但考量外檔其他業者船舶數量多並未同意,惟為解決內檔無法進出問題,外檔改規劃為2.5席位,原停泊內檔1家業者改停靠外檔靠上游處0.5席位,其餘仍維持外檔2席位供其他船家業者靠泊時使用,內檔則由另一家業者停泊。 有關媒體13日報導2家業者因靠泊時發生爭議,業者反映某業者靠泊時占用兩個船席中間,致使其他船舶無法靠泊請其移動船舶時爆發衝突,經洽業者表示因船舶繫船柱因素導致無法準確靠泊船舶位置,非屬蓄意不互相禮讓靠泊,公運處將再辦理會勘確認釐清靠泊位置,以及有無增加設置繫船柱可行性;至兩業者間衝突目前已由警方偵辦中,公運處重申嚴厲譴責暴力,無論任何業者均應依規定停靠泊船隻,倘經查獲違規停靠泊,將依臺北市載客小船營運及碼頭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規定裁罰。 -以下空白- 自行車禁行騎樓。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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