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陳志杰 : 調整執行經費至16萬元,依委員意見修正後通過。 (二)呷米 : 維持執行經費10萬元,依委員意見修正後通過。 (三)棲仙 : 考量外牆整理涉及防水工程,不建議分階段處理,建議與建築物室內裝修之屋頂防水工程合併修繕,故不予通過。 (四)張學卿 : 維持執行經費10萬元,依委員意見修正後通過。 (五)虞葳 : 調整執行經費至20萬元,依委員意見修正後通過。 經委員會共同決議,本次經評定為「修正後通過」者,請於審查結果公告後10日內,依評選委員會決議事項提送修正計畫書至執行計畫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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