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導捷運新店線禁限建區部分建案管制不力,民眾為捷運噪音、振動所苦,憂恐釀成捷運坍塌危機,北市捷運局表示,捷運局均依交通部頒發「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規定審核辦理,嚴謹監控兩側開發工程,安全無虞。 捷運局說明,該局依交通部頒發「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規定,毗鄰捷運構造物開發工程廠商申請建照前,建管單位將廠商申請案件有關捷運設施影響評估報告會請捷運局審查,廠商再依據前開審查意見,於施工前,提送施工計畫書(含監測計畫)送捷運局審查,前述施工計畫書(含監測計畫)須經北市捷運局及台北捷運公司審查無意見後,廠商依據監測計畫於捷運設施上裝設監測儀器,及進行監測值量測,且開挖施工期間每週提送監測報告予主管工程處,並副知捷運公司,若發現監測值異常,超出管理值,則要求廠商依「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規定辦理監測值異常檢討,甚至立即停工作必要處置。 捷運局強調,捷運設施是公共建築物,為確保其安全,所要求之安全容許標準比一般建物高,如總沉陷量不能超過1公分,傾斜量不能超過1/1000,並作更嚴謹之警戒管控值以提早因應,以近日報載新店站2016年周邊建案開挖其監測數據,105年5月14日當時捷運設施最大下沉量0.33公分,尚在0.8公分控管的安全管理值範圍內,且至本建案結構體完工時所監測之沉陷值已趨於穩定,顯見本建案施工對於捷運設施安全並未持續造成影響,107年10月26日結構體完工時之監測總結報告並經技師評估對捷運安全未造成影響,捷運設施亦無異常擴大沉陷及掏空地層之情形,捷運設施安全無虞。 捷運局進一步說明,臺北都會區捷運系統配合實際需求規劃設計,路線線形無法完全符合理想之曲線以及後續沿線開發,無法完全避開穿越民宅、學校、醫院等敏感地區,各線完工通車營運後,陸續出現不同程度之振動及噪音問題,已完工通車路段捷運公司目前以降低車速、磨軌及置換高隔振基鈑等方式因應克服,後續台北捷運路網建設北市捷運局為降低軌道噪音和振動,已於特定區域軌道採用浮式道床、特殊軌可動式岔心等措施有效降低震動及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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