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交通核心目標為「共享、綠能、e化、安全」,持續辦理各種推拉式公共運輸政策,以鼓勵綠運輸使用。近來共享運具在全球盛行並逐漸普及,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以下簡稱交通局)為降低私人運具持有,期透過共享運具提供民眾彈性的運具選擇方案,一車多人使用以減輕停車需求,並將共享運具定位為公共運輸之輔助運具,以彌補公共運輸不足或不均之缺口。 交通局表示,為有效監督管理共享運具業者,已制定「臺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及「臺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辦法」,並採申請許可制,藉由審查營運計畫書、簽訂行政契約方式規範業者,避免共享運具妨礙道路交通,以維護市容、使用者權益及公共安全秩序。交通局自108年9月起陸續許可共享運具於臺北市公有道路及路外停車場營運,截至109年9月已許可共享小客車業者一家共計1,000輛車、共享機車三家共計12,457輛車提供服務,惟因部分維修車輛未營運及業者營運範圍尚包含周邊其他縣市(如新北市、桃園市),實際於臺北市營運車輛數低於許可數。 為降低共享運具影響其他用路人之停車需求,交通局除訂定總量上限及辦理稽查作業,亦加強要求共享運具業者依行政契約及營運計畫書分散投放車輛及加強調度,主動巡查移置違規車輛,避免集中停放,共享運具業者亦陸續增加特約路外停車場還車據點計20場,將共享運具引導至路外停車場歸還。另共享運具業者為管理使用者,除鼓勵於還車時拍照,亦建立違規記點制度,以違規積點方式管理用戶使用資格,並持續加強向使用者宣導遵守交通規則及正確使用共享運具觀念。 交通局表示,共享運具每月使用次數持續增加,顯示民眾接受度已逐漸提升,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以強化業者端之管理、輔導共享運具之發展,並鼓勵共享運具業者依營運狀態以優惠方式回饋民眾,以鼓勵民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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