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徵才項目明細 職 系:無 職 稱:專任助理 官 職 等:無 名 額:正取1名、備取1名 性 別:不拘 僱用日期:自簽約日起約2個月(約自109年1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表現良好者,得依教育部體育署運動i臺灣計畫辦理續聘。 刊載期間:109年10月12日至109年10月21日 資格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士需來臺設籍滿10年)。 需配合加班及假日活動出勤,具汽車駕照者尤佳(將予以彈性補休)。 需熟悉電腦Office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網頁操作及行銷宣傳影片製作尤佳。 需具備國內外大專院校體育、資訊相關科系畢業之學歷或已取得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審定合格或初、高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國民體適能檢測員資格者或具有各級教練證、運動傷害防護員證其中之一證照,且熟悉文書資料處理者優先錄取。 熟悉或曾辦理教育部體育署「打造運動島」或「運動i臺灣」專案者優先錄取。 工作項目: 活動現場協助相關事項。 協助進行運動i臺灣計畫相關查核輔導作業。 協助相關委員及業務聯繫作業。 協助運動i臺灣簡報內容設計。 辦理運動i臺灣文書處理、e化作業。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報考內容: 檢具報名履歷資料(請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光面照片)及自傳各1份(履歷表及自傳均須為A4格式;另自傳內容以不超過500字為限)、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歷證明文件影本,以郵寄送達本局,請附詳細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請於信封外註明:應徵「臺北市政府體育局-109年運動i臺灣專任助理」字樣,並於109年10月19日前寄達(郵寄以郵戳為憑;快遞以貨運業者收件章戳為憑)10553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4樓,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全民運動科-張先生 收。 報名應繳文件須符合上列各項規定,如有缺漏之情形,請109年10月21日前補送本局,逾期恕不接受補件。所填寫之資料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撤銷其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則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經初審合格者得參加面試;初審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初審合格者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預定於109年10月23日下午18時前公告於本局網站(www.tms.taipei.gov.tw),恕不另行通知。 通過徵試錄取人員名單,預定於109年10月30日下午18時前公告於本局網站(www.tms.taipei.gov.tw)。另關於報到上班等細節,將另行以電話通知。 相關詢問請逕洽本局全民運動科張先生(聯絡電話02-25702330分機6122)。 月支報酬依據「科教育部體育署計畫委辦、行政協助人事酬金參考表」,高中職報酬約新臺幣(以下同)2萬2,712元、學士3萬2,466元、碩士3萬7,132元,並依規定辦理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費用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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