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納證明或繳款書有以下幾種方式: 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已註冊之健保卡或已綁定自然人憑證之行動裝置(TW FidO),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點選「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申請電子繳納證明或繳款書 至本處網站點選「免出門就申辦,繳納證明e傳送」,上傳身分證影像檔或憑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健保卡申請電子繳納證明 憑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健保卡至本處網站點選「免出門就申辦,電子化稅單e傳送」申請電子繳款書 至本處各分處臨櫃申請電子繳納證明或繳款書 利用定期開徵繳款書附聯申請電子繳納證明或繳款書 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納證明或繳款書成功者,每年皆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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