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報載家禽屠宰後浸泡之冷水槽添加漂白水消毒殺菌一事,本市家禽批發市場附設屠宰場絕無相關情事,相關屠宰作業規範及標準皆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之屠宰作業準則執行,凡用於屠體接觸之器具或機械之用水,皆使用臺北市自來水。 本市家禽批發市場附設屠宰場屠宰之雞鴨肉為清晨屠宰後供應大臺北地區之傳統市場餐廳及小吃店等,家禽屠宰後浸泡之冷水槽係由於屠宰時燙脫毛過程造成屠體溫度升高,為避免高溫加速屠體腐敗,故需於屠宰作業後使用大量溢流自來冷水浸泡,以降低其中心溫度,亦無添加漂白水讓屠體賣相變好之情事。 漂白水等消毒劑為場區運輸車輛及每日屠宰作業後全區相關消毒作業使用,絕無添加於冷水槽,另台北畜產公司每日均抽查6條屠宰線水質過氧化氫含量及抽驗屠體有無磺胺劑、四環黴素、四環黴素、氯黴素、甲磺與氟甲磺氯黴素二合一、乃卡巴精、喹諾酮及三甲氧芐氨嘧啶等抗生素殘留,消費者可放心食用本市屠宰場屠宰之禽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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