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發稿日期:109年10月16日】 業務聯絡:教育局中教科 科長 諶亦聰0953-766-325 新聞聯絡:教育局綜企科 研究員 林奎宇0930-936-532 【主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邀集相關代表多元討論修訂優良生選拔計畫,期盼透過回歸各校創意特色辦理,彰顯典範學習成效】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全市性優良生頒獎群聚活動,臺北市教育局於108學年度第2學期優良生表揚活動即回歸校內自辦,經辦理後各校反映,多予以正面肯定,多數學校表示全市性優良生回歸校內表揚,更能透過活動創意及特色之發揮,彰顯優良學生的事蹟,相較以往流於形式大團體頒獎方式,更能達到典範學習之效。 臺北市教育局收集各校今年回歸校內自辦表揚之意見與成果,多次邀集校長協會、各學層家長會、教師會及學校代表共同研商策略,並經與會人員共同檢視本市優良生選拔計畫,亦發現過去選拔指標已不符現今多元學習的表現,因此修訂沿用多元之臺北市優良學生選拔計畫,以落實多元智慧及公民法治素養教育。 本次重新修訂之選拔計畫,將每學期辦理之期程改為學年度的學習表現,除學生將更能慎重看待優良生選舉外,拉長選拔時間,可落實學生課程體驗,也讓優良生有更多的時間進行種子分享、達到同儕間的觀摩學習,更能真正引導學生看重素養內涵及多元表現。同時重新修訂選拔標準並分成7大類,包括負責任、自我承擔、具備自主多元學習能力、能獨立思考、主動解決問題、具備團隊運作的合作能力、具同理心並積極參與服務學習、身心健康具自我管理能力、具備涵養品格意志力等,並體現於生活與行動中,進而能幫助他人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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